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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师招考核减职位_2021安徽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2人

职位解析 2024年04月29日 00:45 53 公考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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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师招考核减职位_2021安徽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2人

1.2021年安徽合肥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33人】
2.2021安徽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2人
3.2012年度安徽省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2013年度安徽省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1年安徽合肥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33人】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安徽合肥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33人,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委编办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上级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33名,并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ahfeixi.gov.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肥西县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上级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8: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551-63643935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1年3月24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西县教体局组织人事科(肥西县上派镇宝成路肥光办公区4号楼4233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ahfeixi.gov.cn/)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详见岗位表)。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肥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ahfeixi.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0551-68850093(县教体局)

 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招考纪律:0551-68859589(县纪委监委)

 报名系统:0551-63643935

 七、本公告由肥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1.专业参考目录

 2.《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3.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4.专业目录.zip

 5.《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rar

 肥西县202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5日

2021安徽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22人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经省政府批准,2014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7415名,其中普通高中1264名、初中1472名、小学4679名。

从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78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考试网’)”。报名时间为5月29日8:00至6月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7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7日可随时登录“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7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9日18:00前登陆“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进行报名确认。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4年6月27日至6月30日期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县(市、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2日8:00至6月13日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14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统一笔试

2014年度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2014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各设区市(报考广德县、宿松县的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考点)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3日8:00至6月27日18:00登录“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7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27-30日携带相关证书到报考市、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于7月21日前由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各市、县(市、区)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在当地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4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有关具体事项由各市、县(市、区)届时另行公告。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各市、县(市、区)按照规定在教育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详情请咨询蚌埠华图招生:0552-3054966 18949394930

蚌埠华图教育地址:蚌埠市淮河路639号(火车站出站口对面)华图教育蚌埠分校

2012年度安徽省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安徽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22人,报名时间为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做好2021年度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1年度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2名(见附件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文件精神,安排部分岗位计划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本公告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jtj.tl.gov.cn/)、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tl.gov.cn/)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3月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报考人员按照安徽省“教师考试网”报名平台规范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5日8:00至3月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教师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及是否在编或在职,学习工作经历须填写至2021年3月5日,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通过。

 (2)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报名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工作经历、隐瞒在职在编情况的,经查实一律取

 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市教体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2:00,截止时间后报考人员停止注册和提交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3月10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教师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0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1年3月26日,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核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1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市教体局于3月12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核。

 (四)统一笔试

 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公布(见附件2)。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6日8:00-3月27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4月15日报考人员可在市教体局网站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3月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到市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申报加分事宜,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教育考试机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在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网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凭码通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资格审查表》及以下证件、材料:

 1.属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2.属于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3.属于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证书(鉴定表)。

 4.属于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属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参照第3条),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照第4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等材料。

 7.属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考生,除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中共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现场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两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前公告。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人社部门负责,具体专业测试工作由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注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市教体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市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铜陵市教育和体局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1年度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铜陵市教育和体局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市各级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62-2832884(市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32884(市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0562-2168526(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招聘考试监督电话:

 0562-2821761(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2021年度铜陵市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013年度安徽省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现就开展2012年度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2012年度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27名工作人员。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2个 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全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详见《2012年度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 1日— 4日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一楼东侧)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部分学校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需填写《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书》,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主管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纪检委(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8 月 20 日至8月23日到霍山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经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和有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两门合计成绩须达到 12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于笔试结束3天之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霍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霍山县先锋网、霍山人才网等网站(以下简称“人社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考试方式与内容: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一)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是每个招聘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知识

主要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或职称、职业资格考试统一用书等。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入围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数超过10人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四)笔试时间:2012年8 月 25日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尽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确定人员名单时,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县人社局、监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相关网站”公示一周。

九、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 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 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2年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人社相关网站”查询、查阅。

各招聘单位岗位条件设置情况,详见《霍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委托任何组织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4-5027576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附件:1、《2012年度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

2、《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诚信书》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2012年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一览表表 附件2:2012年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报名考试诚信书 点击下载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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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 2013年度安徽省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是 考 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为做好 201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1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09名,管理岗位10名。

招聘公告将于2月26日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www.apta.gov.cn )、亳州人事考试网( www.bzrsks.org.cn )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亳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78 年1 月1 日 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9: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9日9: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9日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1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3年3月30日至4月1日期间,由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劳动大厦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笔试

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市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3月27日至3月29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4 月19 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7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3月31日14:30至4月1日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劳动大厦五楼507房间)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五)资格复审

市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亦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七)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亳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占40%。

(八)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市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亳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的函、《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3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5132016;

2、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55812,599115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亳州市2013 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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